2018-09-18 09336021 |临海新闻网
日前,记者从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综合事务窗口获悉,自9月1日《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正式实施以来,已有12名港澳同胞报案,其中7人已获得居住证。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居住证是港澳同胞在大陆(大陆)方便学习、工作、生活的证件,是保障港澳同胞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的三大权利,是国内交通工具、新规定实施的第一天,2名香港同胞和3名台湾同胞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综合事务窗口申请居住证。
台湾人姜老师9月4日之前来报到,9月13日拿到了居住证。一拿到居住证,他就急忙去银行办理金融业务。在临海工作和生活的这几年里,他经历了很多不便,现在居住证下来了,出门工作很方便。姜老师说他在微信朋友圈中分享了这个好消息。希望身边的台湾朋友也能知道。
从香港来的徐老师同样幸福。现在他的家人都住在临海。“这个政策不错。真的让我们很方便。对于购买机票、火车票,以前需要开车去售票处购买,办理居住证后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购买,所以担心多了。
根据市公安局行政批准和民警规定,港澳同胞申请《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必须在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地、连续就读条件之一,有效期内持有港澳居民往来通行证或5年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安综合事务窗口(户籍窗口)负责《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人需携带港澳居民出入境证明和本人居住地址、就业、在校等证明文件。符合处理条件,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当场受理,20个工作日内颁发居住证。
(据临海新闻网报道,原题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显示,7名港澳同胞已在我市居留证。),原作者:谢茜、叶英、张成雷、编辑:周英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