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院长,要广泛接受群众意见,尊敬和关心教职工,以他们为根本,受到广大群众的喜爱,满足群众的合理要求,提高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调动其积极性。实行“人本管理”与“制度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证书声明:
填写证书申请书。申报证明书等级根据本人具备的条件自愿申请,并提交工作业绩报告。提供底部电子版(JPEG格式,567390像素,100KB以下),如一张2英寸红色底座冠冕照片。身份证复印件(新版身份证前后都复印在A4纸的一页上)。学历(学位或学历)证明复印件。参加本学院必须有完整的出勤记录,并通过本学院的现场审查。请在培训结束后一周内提交学习摘要。在教育期间,随其他学员或老师的电子版附上一张照片。严格要求质量把关,所有庭院长都必须持有资格证上岗。国家教委颁布的《全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职责和岗位要求(试行)》是我国幼儿教育对幼儿园园长素质的要求,并考虑到园长队伍的现状。这是选拔、任用、审查、培训幼儿园园长的基本依据,各地要通过岗位培训和日常政治工作学习及业务锻炼,努力实现幼儿园园长《资格》的基本要求。
资格和工作职责: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爱护幼儿教育事业。示范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含职业学校幼儿教学系)毕业以上学历、5年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验、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其他幼儿园园长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学校幼教专业)毕业以上学历或高中毕业并取得幼儿园教师专业考试合格证,有幼儿教育经历,也具备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取得幼儿园园长职务培训合格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院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管理,主管全部庭院工作。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全面贯彻《幼儿园工作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主持整个庭院的工作计划和各种规章制度,制定等级管理目标,建立结构合理、协调灵活、反馈及时的科学管理机制。定期举行圆务会,深入一线检查各项工作实施情况。负责全员教职员的任用,调整院内职员结构,定期对保教职员进行考核,做出正确的评价。全面了解教育、教学、研究、保健和膳食管理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工会和交大会的作用,发扬民主,尊重人格,加强“爱、和谐、团结、安慰”的元风建设。全面掌握教职工思想动态,开展经常性政治和工作学习,提高修养。关心教职工的生活,改善生存环境,保护合法权益,增强向心力,增强凝聚力。定期召开家长会,展示教育成果,宣传课外方法,听取家长意见,提高庭院运营质量。8.及时了解国内外幼儿教育的动态,研究幼儿教育的新成果,关注幼儿教育发展的新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