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材料审核。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海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有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核。
(三)结果公示。拟奖补企业和奖励资金额度通过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海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海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按相关程序申请核拨奖励资金,并将奖励资金拨付至企业在申报时预留的银行账户。
六、主责部门
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海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翁琼钰;黄铿昱
联系电话:65338730;65227301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特别说明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