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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自主申报)】居住地申报承诺制!从下月开始,珠海市长/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有新规定

时间:2023-04-18 20:13:3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的网络经营场所作为住所。登记机关将依照《电子商务法》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进行登记。

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向经营者身份证住所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所在地个体工商户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对于在一个以上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填报多个网络经营场所网址; “经营范围”事项需填写“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已使用线下实体场所办理登记的经营者,可直接从事电子商务,无需用网络经营场所再次申请。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刘梓欣

【作者】 刘梓欣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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