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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服务协议】*** 次数:9999999 已用完,请联系开发者*** 关于开展2022年松山湖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项目支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4-25 14:23:33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 次数:9999999 已用完,请联系开发者***

关于开展2022年松山湖省级服务外包

示范园区项目支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使用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服务外包转型升级及创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项目资金的实施方案》,现组织开展松山湖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项目支持资金申报工作,请各有关企业按照附件《2022年松山湖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项目支持资金申报指南》要求,及时做好资金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产业发展局

2023年1月16日

(联系人:松山湖产业发展局黄先生,东莞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产业联合会卢小姐)

支持对象

(一)在松山湖注册登记,并且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相关应用中及时、准确填报服务外包业务登记信息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未被相关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不存在《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东财规〔2021〕2号)不应予以资助的情形。

支持内容和标准

(一)支持服务外包企业业绩增长

对在商务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应用系统(企业端)”登统审核通过的2022年1-11月份的服务外包执行金额100万美元(含)以上,且执行金额同比增长10%(含)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奖励。

(二)支持服务外包企业新注册登统

对在2022年1-11月首次在商务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

口信息管理应用系统(企业端)”注册登统相应业务数据,且2022年11月30日前纳入松山湖统计的服务外包执行金额达30万美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3万元奖励。

(三)支持服务外包企业申报国家服务外包百强企业、国家服务外包领军企业称号项目

对2022年获得国家服务外包百强企业、国家服务外包领军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5万元奖励。

申报时间

从本通知发文之日至2023年2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

(一)服务外包企业业绩增长奖励项目

1、《2022年东莞松山湖服务外包企业奖励申报书》;

2、申请报告,内容包含企业基本信息、服务外包业务发展情况、执行金额、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计划;

3、《企业承接服务外包业务情况表》;

4、符合申报要求的服务外包合同、协议及其翻译件复印件;

5、离岸业务提供银行收汇/结算凭证,在岸业务提供银行收汇凭证(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服务外包企业新注册登统奖励项目

1、《2022年东莞松山湖服务外包企业奖励申报书》;

2、申请报告,内容包含企业基本信息、服务外包业务发展情况、执行金额、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计划;

3、《企业承接服务外包业务情况表》;

4、符合申报要求的服务外包合同、协议及其翻译件复印件;

5、离岸业务提供银行收汇/结算凭证,在岸业务提供银行收汇凭证(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服务外包企业获得国家服务外包百强企业、国家服务外包领军企业称号奖励项目

1、《2022年东莞松山湖服务外包企业奖励申报书》;

2、申请报告,包含企业基本信息、服务外包业务发展情况、执行金额、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计划;

3、获得该荣誉称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核对);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报材料要求

(一)纸质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按要求编报《2022年东莞松山湖服务外包企业奖励申报书》(附件1),附上其他相关申报材料,提交一式三份纸质版,并同步提交电子文档。其中:

1、所有申报材料(包括复印件)须统一使用A4规格纸双面打印,并按顺序编制目录,加封面后装订成册。

2、申报材料的复印件应每页加盖企业公章,附件1申请书应由法人签名并盖公司公章。

3、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发现弄虚造假,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4、申报材料未按要求装订、资料不全或逾期提交的,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截止时间

1、纸质材料:请于2月10日(星期五)前将一式三份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东莞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产业联合会(东莞松山湖总部二路2号A3栋409室,联系人:卢晓丹,联系电话:)。

2、电子材料:请提交纸质材料时同步将全套材料扫描件以及可编辑附件表格电子版发邮件至dgfww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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