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_市县动态】
为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进一步强化规划环评的指导、引领作用,宣城市生态环境局为尽早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组织开展宣城高新区、宣州经开区、广德市经开区、旌德县经开区、绩溪县经开区规划环评落实情况检查,现场检查组由环评与排放管理科、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园区所在地生态环境分局、环保专家组成。
检查组听取了宣城高新区、宣州经开区、广德市经开区、旌德县经开区、绩溪县经开区管委会对5个园区规划环评落实情况的工作汇报,重点听取了园区对规划环评(含跟踪评价)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优化调整建议、跟踪监测、园区应急预案以及园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对各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拆迁、避让环境敏感点、重点企业的在线监测设施等进行了现场核查。
检查组提出落实园区规划环评是推进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各园区管委会要切实担负起落实规划环评的主体责任,对园区存在的问题加快落实整改,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应做好指导、帮扶和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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