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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申报要交税费】一起,挑选你心中的年度十大税务新闻。

时间:2023-04-15 18:19:27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子的负担、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同时也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进一步优化的体现。

7.税务部门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121条措施全部落地

2022年,税务系统连续第9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121条举措落地见效,惠企利民暖人心,纾困解难增信心。

据介绍,在税务总局统筹部署下,各地税务部门将落实“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版”贯穿全年始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作为具有鲜明税务特色的服务品牌,既服务发展大局又服务微观主体,自2014年开展以来,截至2022年底,税务总局累计推出54类197项523条创新服务举措,各地税务机关细化推出4万余条配套措施,税费服务的精细化、智能化、便捷化程度越来越高,办税缴费体验感越来越好,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遵从度和获得感越来越强。

8.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有关要求,2022年1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公告明确,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政策实施追溯到2022年1月1日,在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实施。

9.税务系统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

2022年,全国税务系统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140多项高含金量改革举措渐次落地,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新体系日趋建成,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新格局初步构建,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加快建设,税收现代化的“金质翅膀”成色更足、品牌更亮。

与此同时,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连续第9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121条举措落地见效,税收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持续提升。

10.“税务蓝”描绘乡村振兴多彩画卷

2022年5月发布的《支持乡村振兴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着眼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从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激发乡村创业就业活力、推动普惠金融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加大乡村振兴捐赠6个方面进行梳理,形成了109项针对乡村振兴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税务部门按照国家总体战略部署,积极推动落实完善支持西部大开发税费政策,并推动政策延续实施。结合脱贫攻坚实际,研究支持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就业、扶贫捐赠的税收政策措施,并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推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易地扶贫搬迁等政策延续实施,助推困难地区加快发展。

11.税务部门依法查处多起明星艺人和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件

2022年,税务部门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营造法治公平税收环境,依法查处并披露多起文娱领域重大涉税违法案件。

2月,广东省广州市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平荣(网名:驴嫂平荣)在2019年—2020年期间,存在隐匿直播带货佣金收入偷逃税款,以及未依法申报其他生产经营收入少缴税款等行为,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0.6倍罚款,共计6200.3万元。3月,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查处并曝光邓伦偷逃税案件,对其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随后,江西省抚州市税务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查处并曝光网络主播徐国豪、孙自烜(网名:帝师)、范思峰偷逃税案件。11月,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向加拿大籍艺人吴亦凡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亿元。

12.税务总局与浙江省政府签订协议,打造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共同富裕的浙江样本

2022年9月13日,税务总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签订《共同推进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合作协议》,提出了四大类13项针对性、操作性强的举措:一是围绕促发展,聚焦落实新发展理念,落实好支持科技创新、惠农利农、绿色低碳、区域协调、对外开放等税费优惠政策,助力浙江自贸区建设,推进浙江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二是围绕优分配,聚焦优化和完善初次分配、再次分配、三次分配,健全政策红利直达快享机制,推进浙江调节收入分配先行示范;三是围绕强治理,聚焦改革创新,建立健全精准执法新体系,实施税收“精准监管”试点,构建优质高效的税费服务体系,深入探索创新基层治理基础,推进浙江社会治理先行示范;四是围绕辅决策,聚焦完善共同富裕综合评价机制,支持浙江加强税收大数据分析研究,构建共同富裕税收分析评价指标体系,客观反映共同富裕发展水平,推进更好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先行示范。

13.第三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达成六方面重要成果

2022年9月19日—21日,第三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举办。论坛达成了六方面重要成果:一是发布《第三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联合声明》;二是形成“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课程体系方案;三是组建联盟专家师资团队;四是建设“一带一路”税务学院网络;五是制定《“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实施细则(试行)》;六是发布《“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

围绕此次论坛主题,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向与会代表分享了中国税务部门近年来在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方面的探索和实践,并提出了持续深化合作机制建设、持续完善共享平台建设、持续推进智慧税务建设三点倡议。

14.税务总局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2022年9月,税务总局制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等税务事项管理方式的公告》,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进税务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同时优化部分税务事项办理程序,进一步便利纳税人缴费人,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

15.全国超八成个体工商户无须缴税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据介绍,税务系统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年年加力、步步扩围、层层递进,政策效应持续显现,2020年以来至2022年9月底,为个体工商户累计减税降费10272亿元。受益于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目前全国超八成的个体工商户无须缴税,需要缴税的个体工商户平均每月缴税比2019年下降四成。

16. “金砖税务最佳实践”首批9个案例发布

2022年11月2日,由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主办的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以视频方式举行。中国、南非、巴西、俄罗斯、印度五国税务局长和官员,以及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美洲税收管理组织等重要国际组织代表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取得的一项重要成果,是与会各方审议通过并发布了“金砖税务最佳实践”首批9个案例。本次会议的另一亮点,是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美洲税收管理组织代表首次参加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为金砖税务合作发展建言献策。

17.增值税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22年12月27日,增值税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首次审议。立法总体上按照税制平移的思路,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将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上升为法律。

1993年12月,国务院发布增值税暂行条例,2008年对其作了修订。近年来,我国增值税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相关改革措施持续推进。2016年3月,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2017年国务院废止营业税暂行条例,并对增值税暂行条例作了部分修改。经过多步改革,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现代增值税制度,为增值税立法夯实了制度基础。2019年11月,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2年7月印发的《国务院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将增值税法草案列为当年内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

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23年1月4日B1版。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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